塞舍尔群岛Seychelles
离岸公司介绍
1. 可另加中文公司名称
2.
保障董事及股东个人资料,隐密性极高
3.
不用公司秘书股份转让容易及免收厘印费
4.
不受限制可选择发行不记名股票 (以持有人名义Bearer
Certificate)
5.
可于香港开立银行账户
6. 不要缴交周年申报表
7.
不必每年递交公司帐目如非在本土经营业务,可免收任何税款
成立要求
1位董事1位股东 (可同为1人担任)公司注册股本最低为美金
(US$) 5,000
贸易限制
不可以在注册地经营或拥有不动为。不可以经营银行,保险,担保,重保险,基金管理,资产管理(除了公司自己的资产以外)或与银行或保险业相关的行业。塞舌尔的国际商业公司不能在塞舌尔设置注册办公室设施或向其公众出售股份。
公司名称限制
不可以使用已经注册使用或极为类似的名称。
公司名称
Limited, Corporation,
Incorporated, Societe Anonyme
或它们的缩写皆为在塞舌尔注册公司的尾缀。同时,BV,
GmbH, SARL也可以使用。
税务制度
海外离岸公司免除其在赛舌尔群岛的税收,包括:全部股息、利息、租金、补偿以及从其它证券、债权中获得的收入及其它公司收入。除此之外,海外离岸公司没有财产继承税和赠与税。同时,赛舌尔群岛的海外离岸公司被免除所有经营的印花税。
经营范围
公司的备忘录中提及的经营范围极为广泛,几乎涵盖了客户的所有以经营为目的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