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马群岛
The Bahamas
巴哈马海外离岸公司的特点
1.
以最少精力管理一个公司实体
2. 完全保密
3. 无需申报受益者
4.
无需申报年利润及财务状况
5.
无需每年按期举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
6.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可在任一国家举行,或可派代理人参加,亦或以电话、传真方式参加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可以以"有限公司"结尾。公司名称包含以下字样会受到限制:"保险","银行","商会","特许","合作","帝国","市政","皇家","信用"或其它被认为相似的名称。
董事会会议
可在世界任何地方举行
股东
没有最少股东限制,亦没有国籍限制
注册代理
海外离岸公司必须在巴哈马有注册地址和注册代理,我们提供注册成立巴哈马海外离岸公司的全套服务
公司印鉴
巴哈马群岛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公司印鉴,并且公司印鉴的式样需上报公司注册署
税收制度
海外离岸公司免除其在巴哈马的税收,包括:全部股息、利息、租金、补偿以及从其它证券、债权中获得的收入及其它公司收入。除此之外,海外离岸公司没有财?继承和赠与税。
禁止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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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海外离岸公司,海外离岸公司不可以与巴哈马公民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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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在巴哈马群岛拥有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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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不可以租用位于巴哈马群岛的注册地点办公;
★ 不可以经营银行业或信托公司;
★ 不可以经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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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为其它公司提供注册地址。
